「重啟台北市都市更新-公劃都更的重要性及其實施戰略」
今(3)上午應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邀請,演講「重啟台北市都市更新-公劃都更的重要性及其實施戰略」並與該公會會員座談。主要針對本府目前推動的重新劃定都市更新地區政策,向業界作完整的說明,希望公私協力一同引發都更動能,現場也來了近400位公會所屬會員的各公司主管級及同仁,本府都市更新處方定安處長、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蔡竹雄理事長、陳春銅名譽理事長、于俊明總幹事以及臺灣科技大學李威儀教授也都一同出席討論。
回顧臺北市政府曾經於2000年、2002年公告劃定有281處更新地區,總面積約535.98公頃。而截至今(2018)年9月,已劃定公劃都更地區範圍內事業計畫報核率僅有18.41%,已完工或施工中之比例僅有6.18%。且這個曾經發布過的公劃都更計畫,也已歷經18年來未再經過通盤檢討作業。這也就是說,臺北市過去20年雖將臺北市部分環境窳陋、機能不足地區,經由都市計畫程序而公劃為都更地區,但是這計畫仍缺少配套措施,未能達到積極帶動民間推動都更之效。因此,市府為積極提升都更動能,實有必要因應現況情形及未來挑戰重新檢討公劃更新地區,提高都更誘因,並引動民辦都更的全幅啟動。
本府本次推動的全市性更新地區總檢討係配合各行政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及TOD戰略推動,檢討、整併零散之公劃更新地區,並重行劃定。全面以5項更新目標與類型,包括國際競爭產業機能、捷運TOD再結構、地區公共機能調節、地區整備與住居環境更新、災害應變韌性城市等五項更新目標與更新類型引導下,結合創新容積獎勵機制及公益性服務設施調節,配合更新計畫擬定引導都市發展,並活絡民間更新推動。本次公劃更新地區包含了六個重點實施方針,包括1.恢復時程獎勵10%,提高民間都更誘;2.增訂都市機能獎勵容積評定標準(△F5-7),提高民間都更誘因;3.容積獎勵核算予以行政審查化;4.每年度公告個更新區所需公益設施需求,以供實施者申請公益設施獎勵參考依據;5.鼓勵更新地區申請接受容積移轉優先順序;6. 劃定更新地區,不指定更新單元,希望以公劃都更地區全面重啟台北市都市更新動能。
本次重行檢討全市12行政區,共劃定85處約627.54公頃。未來將同時公告並廢止過去2000年、2002年劃定更新地區範圍。另外,透過都市計畫程序劃定南港產專區52公頃,及保留都市計畫更新地區71.08公頃,合計約750.62公頃,其中全市約有21.6萬戶劃入都市更新地區範圍內,並期望在6年內提高公劃都更地區範圍內事業計畫報核率達30%以上,則預估可引動民間投入金額逾4,200億。
今日的論壇,公會的蔡竹雄理事長、陳春銅名譽理事長以及于俊明總幹事也都對本次重新劃定更新地區的政策表示肯定,相信未來透過政府與民間的公私協力,必能有效引發都更動能,台北市整體都市再生願景指日可待。
本次公劃更新地區暨更新計畫將已於今年8月辦理公開展覽作業以及4場公展說明會,蒐集各界意見。接續將排入近期都委會審議,如通過後即可公告實施。期盼由政府率先樹立典範百花齊放,由公辦都更帶動『公劃更新地區』,誘導民間更新推動,並透過公私協力擬定地區更新計畫引導地區發展,帶動台北市都市更新轉型新契機。